国是说法丨太离谱,人活得好好的,却被网络“祭奠”4.3万次!谁该负责?******
文/赵斌
“人好好活着,却被人在网络平台祭奠,这不膈应人吗?”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近日发表文章,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厦门女孩璐璐好好过着日子,却莫名其妙被他人在某网络祭奠平台祭奠4.3万次,法院认为“平台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实,网络祭奠并不鲜见。记者在“企查查”搜索“网络祭奠”关键字,显示结果共103个。经查询了解,部分祭奠平台通过微信认证即可申请“纪念堂”,登记电话号码等信息后可以随意填写被祭奠人姓名、生殁日期、生平以及上传逝者照片,并不需要核验死亡证明以及申请人与被祭奠人的关系。
针对这种现象,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相关平台有因未尽到审核责任而受民事追责甚至相关处罚的可能。
活人被“祭奠”有违网络祭祀初衷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相关文章显示,璐璐的朋友偶然间发现,安息网络祭祀平台(化名)内设有“厦门美丽女孩璐璐纪念馆”,该馆建立于2016年1月,6年来访问量达4.3万余人次。
网页上详细记载了璐璐的“生平”,包括出生日期、籍贯、悼词,“2010年1月某天晚上离校后失踪,过了好几天才在海里发现她面目全非的尸体,愿在天堂安息”。纪念馆设有灵堂、网上墓园等动画背景,都放着璐璐的头像,另外还设有“音容笑貌”模块,发布了10张璐璐的生活照。这些照片均是璐璐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
璐璐认为,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但因该纪念馆设立于多年前,当时还未实行实名制登记,所以目前只能找到设立用户的IP地址及昵称、登录名,无法提供其真实姓名、地址、电话等信息。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称,“网络祭扫推动了绿色、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但在网络平台实际的运营过程中,由于监管不严、利益驱使,导致乱象丛生,有违网络祭祀的初衷。”
活人被“祭奠”,如何维权?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公民在从事网络操作过程中,不得利用网络平台侵害他人民事权益。
与此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履行严格审查义务,防止网络用户利用网络平台实施侵权行为。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认为,本案中,安息网络祭奠平台应对其用户设立纪念馆进行严格审核,但平台并未严格审查被纪念者璐璐的信息、未严格落实注册用户实名认证,导致实际侵权人认定难,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那么在遇到类似不法侵害时,有可能主张到哪些赔偿?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解释说,赔偿一般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安息网络祭祀平台侵权行为给璐璐造成的损害主要体现在精神损害方面。民事损害范围及金额大小的认定,通常以侵权所造成的损失为限。精神损害赔偿由于比较抽象,司法实践中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等因素,由人民法院综合确定。
为了有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并获取应有赔偿,应怎样取得、保留相关证据?
张明说,侵权案件证据方面,需要围绕侵权主体、侵权行为、因果关系以及损害结果等方面进行组织。本案中,锁定侵权主体的证据需要查询并保留网络祭奠平台的备案主体名称等信息;侵权行为以及因果关系方面主要是网站平台上关于璐璐的所有网页内容与信息;损害结果需要从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获利情况等方面展开。
张明提醒,来自网络的证据属于电子数据,此类证据具有“易于变造性”,极易遭到被篡改、删除等破坏,被侵权人应第一时间采用公证、数据鉴定等方式对其予以固定。
“这类行为有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而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性。”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教授肖怡在接受中新社国是直通车采访时认为,把活人信息发布到网络上供人公开“祭奠”,可能因捏造他人死亡的虚假信息并加以散布而涉嫌构成“诽谤”;如果还通过描述死因或者生平信息来公开羞辱被害人,诋毁被害人的人格,还具有“侮辱”的性质。根据转发、点击超过5000次,给被害人带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不良后果的严重情节,最终有构成“侮辱罪”和“诽谤罪”想象竞合最终从一重罪认定的刑事风险。
业内人士:祭祀平台乱象影响行业发展
线上祭祀这一“新殡葬”形式因部分平台存在种种问题而遭到诟病。在互联网殡葬服务平台“一空网”创始人、首席执行官马雷看来,相关平台受利益驱动而故意放松信息审核,不仅会给自身带来巨大风险,也将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马雷认为,当前线上祭祀平台审批与普通网站设立没有区别,加强监管甚至立法迫在眉睫。建议有关方面加大网络不良信息举报平台宣传力度,并要求相关运营平台必须将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设立的“12377”免费举报电话、举报网站、举报邮箱等入口链接及相关信息置于醒目位置。
事实上,官方已注意到这一点。民政部此前召开的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强调,提供网络祭扫服务的平台、公众号、网站,各地要加强评价监督,对违法违规者,要及时会同网信部门予以查处。
上门做饭、代收垃圾、收纳整理……“懒人经济”市场火爆******
上门做饭、代收垃圾、收纳整理……
“懒人经济”市场火爆,务工者迎就业新机遇
本报记者 张嫱 本报通讯员 李冉
不想打扫卫生,又希望家中干净整洁;不想做饭,又想在家里吃到可口的饭菜……由于生活压力的加重、生活节奏的加快,越来越多年轻人倾向于花钱“买服务”来提升生活幸福指数,“懒人经济”因此走进大众视野。今年春节期间,上门做饭等服务更是异常火爆。
随着“懒人经济”的快速发展,衍生出了许多新兴的行业,随之也带来了一系列就业热潮,为农民工群体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遇。
“懒人经济”愈发火热
来自山东潍坊农村的85后王岳,已拥有3年“跑龄”。据他介绍,外卖跑腿,可以根据自己的个人意愿接单跑活,为用户提供一对一服务,每单的平均配送时间大约在30分钟左右,一天大约跑十几单,一个月收入在8000元以上,时间上可控且比较自由。
随着“懒人经济”的持续升温,越来越多的农民工获得新的就业机会,跑腿送货、上门做饭成了农民工就业、打拼的新方向。王岳告诉记者,他刚接触这个行业时,周围从业者年龄大多在40岁以上。当下,跑腿从业人员趋于年轻化,不少农民工选择加入“跑腿”行业,上手快,入行简单,时间可控,只要吃苦耐劳,收入水平可观。
在互联网经济的助力下,一批新兴的针对“懒人”的服务行业正在加速发展。农民工群体不断为“懒人经济”涌入新鲜血液,一方面可以通过“懒人经济”催生的新职业找到合适自己的新就业机会,另一方面也可以去挖掘新需求,为自己寻找发展的新机遇。
“我之前一直在餐厅做服务员,经常需要凌晨才能下班。后来偶然的机会接触到了家政行业,感觉市场需求很大,我便转行进入了家政服务业。”来自黑龙江鹤岗的90后黄凤告诉记者,转行家政后,她根据客户需求不断学习清洗油烟机、清洗地暖等细分服务所需要的技能,成为金牌家政服务员,找她的顾客越来越多。
“懒人经济”的版图不断扩大
“花钱买便利”的背后,是社会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分工不断走向精细化、专业化。“懒人经济”不仅提供了效率与便利,还促进了社会分工细化和消费转型。以“懒人经济”衍生出来的各种便捷服务为切入点,收纳整理师、上门美甲师、遛狗师、代收垃圾网约工、上门做饭钟点工等新职业不断涌现,涉及外卖、家政、美妆、按摩等领域。这些前所未闻的便利服务,如今早已屡见不鲜。
为了追赶“懒人经济”的红利,相关家政行业紧抓消费者的心理需求,提供的服务内容也随之丰富起来,将家庭服务品类层层细分。
“以保洁为例,我们除了提供日常家务保洁外,还增加了收纳整理、软装除螨清洁、冰箱等家庭电器消毒清洁细分等服务。为让更多家庭享受高品质生活,我们逐步向育儿、营养、家教、护理、保健等全方位服务扩展。”来自山东青岛的家政公司负责人刘韬向记者介绍。
从市场形势看,市场对家政服务的需求与日俱增,呈多元化发展,给农民工群体带来了巨大的就业空间。据相关数据显示,家政行业平均工资持增长态势,2021年家政行业平均工资为6972元,相比2020年增长了约21.2%,家政行业从业人员以农村妇女为主,40岁以上人群居多。与此同时,家政行业职业稳定性强,知识型家政阿姨高薪日渐走俏。
各方权益保护应成关注要点
“懒人经济”目前处于飞速增长的时期,消费者的习惯已基本养成,大多数用户追求的并不是“一次性”服务,更多的开始要求定期上门服务。相关专家表示,对于从业者而言,既要面临在制造业和服务业转型升级过程中所带来的就业结构调整,又要适应新业态、新岗位和新工作模式所带来的技术更新要求,“进入新兴职业一定要清晰自己的职业规划,对想要从事的新兴职业的成长前景与发展空间需要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慎重的选择。”
刘韬认为,“现在大多数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存在‘短板’,制约了家政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公司为从业人员增加了系统的教育培训和实操练习,进一步加强他们的文化知识、健康习惯、专业知识等技能提升,还可以通过考取职业资格证等方式来增加收入。”
“懒人”服务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仍面临消费者抱怨服务体验不佳、服务态度不好等售后问题。不少消费者也担忧,上门服务意味着要让陌生人进入家中,隐私等诸多安全性问题也不容忽视。
业内人士认为,各方的权益保护应该成为关注要点。一方面,消费者应当维护自身的信息安全,通过正规渠道或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平台选择服务。另一方面,对于上门类的从业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应该保存好服务证据,以免产生纠纷。此外,提供上门服务的平台应提前对上门服务人员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消费者也有权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进行评价,相关评价与服务人员的服务信用挂钩。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